一、多功能抑尘车检验结果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标 准 要 求 |
检 验 结 果 |
符合性判定 |
1 |
一般要求 |
标志板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能保持其应有的功能,并连续工作。 |
标志板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保持其应有的功能,并连续工作 |
符合 |
标志板固定在车辆后部的方式应稳定、持久。 |
标志板固定在车辆后部的方式稳定、持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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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量 |
1块、2块、或4块 |
2块 |
符合 |
3 |
布局 |
每块尾部标志板固定时,其较低的边缘应呈水平。每个部件应在5°内,位于一横向垂直平面内,后者垂直于车辆纵向轴线,并且朝后。
一组尾部标识板应相对于车辆纵向中平面对称布置。 |
固定时,其较低的边缘呈水平。每个部件都在5°内,位于一横向垂直平面内,后者垂直于车辆纵向轴线,并且朝后。尾部标识板相对于车辆纵向中平面对称布置。 |
符合 |
4 |
安装
位置 |
离地高度不小于 |
上边缘离地高:1320mm
下边缘离地高:1180mm |
符合 |
5 |
几何可见度 |
水平方向角:向内、向外各30°;
垂直方向角:水平面上、下各15°
范围内可视。 |
水平方向角:向内、向外各30°;垂直方向角:水平面上、下各15°范围内可视。 |
符合 |
6 |
形状尺寸和 结构 |
重型和长形车辆的标志板形状为矩形。 |
标志板形状为矩形。 |
符合 |
安装在挂车和半挂车上的标志板,为黄色回复反射标志板,具有红色荧光或回复反射边框;安装在非铰接车辆(牵引车或载货车)上的标志板,由黄色回复反射和红色荧光或回复反射材料或装置的交替斜条纹组成。 |
标志板由黄色回复反射材料和红色回复反射材料的交替斜条纹组成。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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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标志板由一块、两块或四块具有回复反射和荧光材料的标志板组成,其总长度应不小于 |
由2块组成。
总长度为1310 mm.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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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组的标志板的形状应是成对的。 |
成组的标志板的形状是成对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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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在挂车和半挂车上的标志板高度为 |
标志板高度:
斜条纹带的斜度:45 °
带宽为: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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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标准附录B示例所示安装的标志板,如果增加矩形标志板的高度,每块标志板的面积不小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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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图牌多功能抑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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